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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1〕21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1号),2021年5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推荐申报的2021年度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两个项目组织开展了评审工作。经单位申报、层层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南京花山现代园艺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见附件1),张方林等30个大师工作室为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和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50号)要求,把乡土人才项目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持续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使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和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成为培养乡土人才、集聚乡土人才、成就乡土人才的重要平台,成为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载体。

在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经费的产出和结果进行总体绩效评价,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 1. 2021年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名单

           2. 2021年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9日          

附件: 1. 2021年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名单.pdf 2. 2021年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