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要求,经各县级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复核等程序,现将苏州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10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0512-65240990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0512-65233149
附件:苏州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4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2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