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宁知〔2021〕34号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21〕93号),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参评项目的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32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上限21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11项;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6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上限4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2项;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推荐名额为2项;因今年是中国专利奖新一轮周期的第一年,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均可自荐参评1项,全市自荐数量上限15项。

此外,参评项目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多种渠道推荐。

二、推荐方式

(一)省、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过省、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推荐的参评项目,均需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评审,经择优筛选后确定推荐名单。申报单位可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pm.jsipp.cn/nbsgd)自行注册申报账号,每个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人)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中国专利奖拟推荐参评项目申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并于2021年9月26日18:00前在线提交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

市局将在线完成对推荐申报项目的审核并提交省局,省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对通过省局择优筛选并进入省局推荐名单的申报项目,由省局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进行推荐;对未进入省局推荐名单的申报项目,市局将根据省局评审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优先推荐排名居前的4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以及2项外观设计,作为南京市局的推荐项目,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进行推荐。

(二)其他推荐渠道

通过院士渠道推荐的项目、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不需要进行筛选。申报单位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院士姓名或者推荐(自荐)单位全称,报送至所属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由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市局将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至省局,由省局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进行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和市局做好推荐组织工作。重点鼓励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获奖单位进行申报,鼓励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核心专利的项目积极申报,鼓励优秀外观设计专利积极申报。

(二)各区(开发区)将本区通过其他推荐渠道推荐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的相关信息汇总后,填写《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南京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件随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局备案。

(三)申报单位及申报资料的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见省知识产权局通知(附件1)。

联系人: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韩利刚;

联系电话:84648944;电子邮箱:553269155@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810室。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2.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南京申报项目汇总表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最终.pdf 附件2-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南京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