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徐州市丨《关于开展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集中兑现的通知》摘要

一、兑现事项

科技部门负责兑现的政策内容共8条:

1.《关于支持装备与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三条:对经市相关部门备案,获得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且在我市落地实施的,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2.《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二条:支持企业围绕电池转换效率、储能功率、产品关键材料制备等行业前瞻领域技术研发,对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度新增研发费用10%、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对经市相关部门备案,获得新能源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且在我市落地实施的,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3.《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与ICT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三条:对我市新建集成电路与ICT产业检测、认证、研发等方面实体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其设备自筹投入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集成电路与ICT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服务的,按照年度合同金额5%,给予平台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对年度研发费用3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与ICT企业,给予年度新增研发费用1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对经市相关部门备案,获得集成电路与ICT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且在我市落地实施的,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4.《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三条:对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年度新增研发费用1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对经市相关部门备案,获得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国家重大专项且在我市落地实施的,按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二、适用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属于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科研机构。

三、兑现申报

申请政策兑现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地科技部门审核。主城区以及经开区科技部门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与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其它地区科技部门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兑现情况与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德良 古丽,联系电话:0516-8385018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