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等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小量危废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盐城市小量危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4大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全市小量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清单,摸清全市小量危险废物品种、数量,建立小量危废管理台账。到2023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全市小量危废产生单位进入“小量危废收集管理系统平台”(或“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管理,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整治自备实验室的学校、科研机构、医院和检测机构、加油站、4S店及汽车维修点以及产废量10吨以下的工业企业。
(三)时序安排和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学习动员、开展排查整治、组织督查推进3个方面的任务。
(四)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3个方面的措施。
盐城市小量危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