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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苏财金〔2024〕114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1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委金融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3〕102号),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第一等次(5名):江苏信保南京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太仓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徐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邮市东方邮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二等次(6名):江苏常州高新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泗洪县苏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响水县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等次(6名):南京紫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市银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兴市润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州开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给予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报表扬。

各市县财政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要持续发挥好绩效评价导向作用,引导和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降低服务门槛和费率,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积极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规模,稳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担保规模,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长效机制,切实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江苏省财政厅

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