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监督管理,融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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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1.南通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对象是什么?

答: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种类为3类: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合伙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南通市区全体城乡创业者(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工商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或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外地户籍在本地创业人员),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简称“重点群体”);

(二)“合伙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南通市区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本地创业人员)在南通市区合伙创办的企业;

(三)“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经营,吸纳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

2.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如何贴息?

答:重点群体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第一次据实全额贴息,此后贷款不贴息。其他城乡创业者申请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第一次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经办银行实际放款利率部分的50%给予贴息,此后贷款不贴息。

合伙企业和小微企业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下部分由贷款企业承担;第一次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至经办银行实际放款利率部分给予贴息支持,此后贷款不贴息。

3.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经办银行新发放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原则上按LPR执行,最高不超过LPR+50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