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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的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5部门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1家活动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任务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按照《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实施。服务平台应按照本次补贴活动需求,负责为政府部门、参与商户、消费者和审计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政务平台对接、商户对接服务、补贴资格核验、补贴商品信息录入、销售数据收集、补贴资金监控及以旧换新政策宣传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制定服务方案。负责制定详细服务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平台服务内容、补贴活动参与流程、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

(二)搭建服务平台。按照我市电动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开发满足活动需求的系统平台。根据需要,与商务部有关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为市级及各县级市(区)两级商务、财政等部门提供相应管理权限。负责开发并提供支付服务,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三)建立补贴商品库。根据活动要求,建立适用补贴条件的商品库,及时在平台内录入符合补贴条件的商品信息,并做好归类管理和持续维护工作。

(四)开展平台审核。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购买产品等与细则有关要求进行比对,对消费者拟购买的产品品类是否享受补贴资格进行审核。

(五)归集补贴信息。依托参与商户报送的信息,归集与补贴相关的销售端数据和消费者信息。负责对商户进行操作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督促、指导商户完整、准确地填报必要的信息数据。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活动资料整理存档。

(六)提供数据分析。活动期间,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

(七)协助兑现补贴。根据补贴资金管理要求,协助做好补贴资金兑现等相关工作。

(八)开展宣传推广。多渠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门店终端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生产和销售企业、银行保险机构等推出让利优惠。

(九)设置服务热线。在各县级市(区)常设服务人员负责活动管理运营服务保障,及时解决参与商户在参与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应对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受理商户及消费者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开展风险监测。负责加强补贴活动的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十一)接受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应按照活动要求规范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如发现有违规骗取补贴等行为,将取消平台服务资格并依法追责。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二)政府部门提出的其他与补贴活动相关的工作。

二、入选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信用状况良好。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项目经验,且合作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人员、技术、资金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2.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以保障补贴活动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3.具备自研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并按照活动要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满足活动需要。补贴活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3年。

4.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核验线下交易行为是否在苏州市内的能力。

5.支持银行卡刷卡和二维码交易,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服务商户覆盖电动自行车等消费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分领域进行有效管理。

2.具备与商户服务对接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设有专业化服务人员,及时开展补贴商品信息录入与校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对接和联调测试。

3.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受理补贴活动期间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四)具备较强的宣传发动能力。能够利用自有平台及其它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能够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放大活动效果。

(五)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违规套利、骗补等行为,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生因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六)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主动配合开展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金监管所需材料。活动期间,定期提供有关数据;活动结束后,提供数据汇总和工作情况报告。

三、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一)平台企业报送申报材料。

(二)市商务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材料审核、组织陈述(含PPT等演示)及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拟入选平台建议名单。并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三)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并签订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一)凡有意向参与此次服务平台遴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服务工作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和宣传推广方案等;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复印件;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五)承诺书。承诺如参与活动自觉服务和配合政府部门有关监督以及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胶装成册)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txc@swj.suzhou.gov.cn。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本次征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征选文件。陈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如只有1家平台报名,不再另外组织遴选。

联系人:王旭昊

联系电话:0512-6863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