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和限期整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再复核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拟认定南京新城数字文化产业园等11家园区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南京云锦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通过再复核,拟确定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南京新城数字文化产业园
南京秣陵9车间文化创意产业园
江苏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徐州)
常州五星文化产业园
苏州蓝文化创意产业园
苏州金浦九号文化产业园
常熟国家大学文创园
中国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连云港)
淮安淮印时光文创园
镇江市京口区大禹山创意新社区
宿迁电商文创园
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再复核通过单位
南京云锦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拉克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
常州亚细亚影视城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新时代文体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慧源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东海县至善坊水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涟水天宫云锦织造有限公司
扬州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宝绣乱针绣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园区、基地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
联系电话:025-83421034
邮箱:80014800@qq.com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20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