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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苏政发〔2023〕1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有关规定,经审议,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等5家园区通过认定复核,现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26号),充分发挥化工园区在行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第二批)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