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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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一、支持范围: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是指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我市紧缺专业要求,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

二、申报条件: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单位应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市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

2.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承担省重大、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5.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单位。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苏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要求;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40周岁、45周岁。

三、遴选机制: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采取积分认定制,根据人才的学历层次、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维度对人才进行评价,每年择优进行资助。设立电商人才专项,由市商务局负责认定。苏州市企业高端人才推荐引进的团队成员,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可直接认定。

四、资助标准:

经认定的人才可分层次获得30万元、15万元、10万元、6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自评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

每年9月发布申报通知,敬请关注“苏州人才发布”“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512-69820110,咨询邮箱:zczx@rsj.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