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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工信局,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49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加强宣传发动。近日,在南京市举办的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工信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推动江苏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各地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抢抓工作机遇,加强摸排力度,摸细摸实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2. 加强业务指导。今年6月份,工信部出台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在此基础上,省工信厅进一步明确了“特色化指标”内容,形成了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通知》附件5)。各地工信部门对拟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要加强服务指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

3. 加强审核把关。各地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详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要求)等。

4. 按时推荐上报。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各地工信部门于2022年10月20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通知》附件1,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企业复核申请书(《通知》附件2,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和推荐汇总表(《通知》附件3和4)〕,相关材料报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丹阳市:0511-86923008

句容市:0511-80272815

扬中市:0511-88322082

丹徒区:0511-80896619

京口区:0511- 80980711

润州区:0511-85621376

镇江新区:0511-87053050

镇江高新区:0511-86068966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