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企业创新类)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2-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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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对入选领军型创新人才A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50万元资助,入选B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30万元资助。鼓励各辖市区给予立项项目相应资金配套支持,对入选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

二、优先支持

1.优先支持全职引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高薪聘用人才、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以及省科技厅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的省级科技基础设施承担单位引进的人才;

2.优先支持拟组建申报省双创团队的领军人才和申报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

三、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和机器人等产业领域,引导企业通过实施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

四、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类别

分为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为企业创新类(重点),B类为企业创新类(面上),C类为事业单位创新类。本批次仅受理企业创新类项目,申报A类未获立项的自动调整到B类评选。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在常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且于申报上年度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3)有4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1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

2.A类申报条件

(1)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者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研发核心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业内影响大;

(2)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3)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3.B类申报条件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申报人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非全职引进的,应提供派出单位或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证明;

(3)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5月23日17:00前线上申报(http://kjj.changzhou.gov.cn/),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核后,于5月27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孟蝶 0519-88101845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人才处 杨杰 0519-8568153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