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批“江苏老字号”拟推荐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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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一批“江苏老字号”拟推荐企业的公示

根据《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苏商规〔2023〕1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新一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3〕982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新一批“江苏老字号”遴选推荐工作。经各区商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现对拟向省商务厅推荐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25-68788460(驻局纪检监察组)、025-68539612(机关纪委)、025-68539396(流通处)。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南京市“江苏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京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南京市“江苏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