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锡市丨《关于发布2022年度无锡市现代服务业(旅游)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5-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无锡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扶持标准

(一)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补助项目

对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当年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旅游广告联合投放项目

对参加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广告联合投放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广告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

(三)鼓励旅游节会品牌活动项目

市区旅游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本地组织的省级以上节会、赛事活动和夜游文化项目,对国际性项目、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分档择优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品牌旅行社建设项目

对首次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评定性复核保留相应等级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促进旅游消费市场恢复项目

对2021年接待国内游客5千人次以上的旅行社,超出5千人次部分按每人10元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扶持对象

(一)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补助项目

市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旅游企业,鼓励旅游企业新建或改扩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点)、旅游交通设施、停车场等旅游公共基础设施。

(二)支持旅游广告联合投放项目

市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三)鼓励旅游节会品牌活动项目

市区的旅游企业和社会组织。

(四)支持品牌旅行社建设项目

市区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

(五)促进旅游消费市场恢复项目

市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旅行社。

三、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2.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申报项目为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3.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申请单位2021年度纳税证明;

(三)申请单位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四)其他材料:

1.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补助项目

项目实施证明材料。

2.支持旅游广告联合投放项目

(1)开展2021年度旅游广告联合投放合同复印件(盖章件)、活动的正规发票复印件(盖章件)、相关照片、宣传物料、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2)申请单位如涉及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媒体宣传、广告投放等服务,另提供委托协议、第三方拟定的服务方案、正规发票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3.鼓励旅游节会品牌活动项目

(1)申报单位2021年举办省级以上旅游节会、赛事活动和夜游文化项目的活动方案(盖章件)、合同复印件(盖章件)、正规发票复印件(盖章件)和现场照片、宣传物料、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2)申请单位如涉及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旅游节赛活动等服务,另提供委托协议、第三方拟定的服务方案、正规发票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4.支持品牌旅行社建设项目

(1)单位情况简介(盖章件);

(2)省文旅厅相关评定结果或通过复评的通知文件;

(3)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5.促进旅游消费市场恢复项目

(1)单位情况简介(盖章件);

(2)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清单(2021年12月)复印件;

(3)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团一档2021年度汇总表(盖章件);

(4)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于5月12日前线上申报(http://cz.wuxi.gov.cn),

各区文体旅游局(社会事业局)审核后,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至市文广旅游局相关业务处室。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按要求于5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区文体旅游局(社会事业局)审核,各区文体旅游局(社会事业局)盖章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文广旅游局相关业务处室。

六、联系方式

(一)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补助项目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 张婷 0510-81823150

(二)支持旅游广告联合投放项目、鼓励旅游节会品牌活动项目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推广处 韦学恭 0510-81823157

(三)支持品牌旅行社建设项目、促进旅游消费市场恢复项目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处 董晴宇 0510-8182513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