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保监、证监、国防科工、矿山安监主管部门,各人民银行分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