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人社函〔2023〕22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2〕86号)精神,加强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我们制订了《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内控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暂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0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