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扬州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扬财规〔2020〕1号)、《关于申报2023年扬州文旅夏季促消费奖励的通知》(扬文广旅发〔2023〕196号)的文件精神,共评出2023年扬州文旅夏季促消费奖励过夜游客招徕奖励、演出活动奖励、特色活动3类奖励。现将拟发放奖励资金的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或市第六派驻纪检组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如需保密,请说明。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秋雨东路29号,电话:0514-87324372;市第六派驻纪检组地址:秋雨东路29号,电话:0514-87343614。
附件:2023年扬州文旅夏季促消费奖励项目表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扬州文旅夏季促消费奖励政策
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