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特设发〔2022〕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 2022年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 1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