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申报对象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四新”类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自主规范经营,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企业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

(二)分类条件

1.制造类

(1) 以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集群等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

(2) 主导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项以上有效专利,主导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整体收入的40%以上;

(3) 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或与龙头大型企业合作关系;

(4) 近3年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5%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5%以上。

2. 创新类

(1) 互联网、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特点;

(2) 拥有1项以上有效专利,创业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具有高成长潜力。

三、申报审核

1.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都需申报入库(数据更新);

2.企业于9月20日入库系统开放后按要求和流程线上注册申报(https://www.smejs.cn/qqindex.aspx),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10月10日前完成审核确认。

四、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025-83780780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

省工信厅:025-69652765,6965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