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附件: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版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220)公示版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版.zip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220)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