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政策主题:综合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附件: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版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220)公示版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版.zip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220)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