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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附件: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版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220)公示版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1220)公示版.zip 2.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1220)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