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

苏工信服建〔2023〕552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属平台: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3〕186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厅内会审等程序,现认定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等127家单位为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省级示范平台”),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各地要认真做好省级示范平台指导培育和认定管理工作,引导支持示范平台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提升服务水平。省级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带动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关于发布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