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扬州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扬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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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1.面上项目:指令性计划每个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2.委托项目:每个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重点

1.市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突出应用导向;

2.主要支持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解决当前科技创新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

3.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4.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扬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及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申报项目必须与软科学研究指南方向、计划目的高度匹配,对完全与指南方向及产业科技政策研究关联度不高的申报项目,项目形式和内容审查不予通过;

5.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不以发表论文作为成果形式。

四、申报要求

1.面上项目申报时须明确选择项目类型,指令性计划项目申报时须明确是否同意转指导性计划项目;

2.面上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

3.本计划申报受理前,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超过项目合同期1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度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如承担项目单位为企业,则该企业也不得申报,同时推荐申报地区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度项目申报额度;

4.集中验收原则上不接受延期申请;立项项目必须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和其精简版本参与验收;立项项目必须参照指令性计划项目验收要求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精要版本参与验收,汇总验收结果、调研成果并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5.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6.因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年度计划项目;

7.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4月19日17:30前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网上报送(http://kjj.yangzhou.gov.cn/),同时纸质材料提交市科技局人才与政策法规处。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盛玥、徐小川

电话:0514-87348086、0514-87938512

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联系人:赵群

电话:0514-8745902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