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应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及精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作出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在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5537620,文头请注明“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gszd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江苏省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