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对丨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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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锡人社函〔2023〕4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102号),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和节后复工复产,现就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稳岗留工”线上培训

支持本市各类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留锡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线上项目制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15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线上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健康防疫、工匠精神、质量意识、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等。

为确保培训质量,各企业要积极依托企业自主开发的互联网培训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线上培训学习系统和各类APP学习软件等,拓展线上技能培训,推动线上技能培训常态化。

二、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各市(县)、区要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做好“培训+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经培训评价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相应培训补贴。按《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规定,取得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培训补贴上浮30%。

三、培训备案及补贴发放流程

(一)线上培训备案。企业组织“稳岗留工”线上培训的,应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维护”,提交单位基本信息;在岗位技能培训“开班申请”中工种编码输入“2023年线上项目制培训”提交开班申请,并上传线上培训方案(含培训平台、培训课程、课时安排等),确定培训人员名单,经企业所在区人社部门开班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培训。培训备案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培训补贴申请。企业完成培训后,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学员成绩管理”模块中,选择已经完成线上培训的人员名单、提交考核成绩,上传考核成绩证明材料;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证书生成及打印”中,生成证书;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补贴申请”中,选择补贴人员,上传培训补贴诚信承诺书,并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各区人社局和市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企业上传的材料进行要件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提交的名单核定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数和培训补贴金额,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联系电话:85030823。

(三)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由企业按规定履行培训报名、备案、开班、考核评价、证书发放、补贴发放等全过程实名制管理,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经公示后将资金拨付相关企业。

四、有关说明

(一)线上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线上培训补贴计入劳动者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总次数(按1次计算),同一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只计算一次。

(二)企业应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培训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培训内容、线上培训系统导出的学时证明材料等信息记录,确保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为三年,主动接受和配合培训质量监督工作。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简化开班程序,优化过程监管,加快补贴拨付。人社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上述培训情况抽查,如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企业应退回所申领培训补贴,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通知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江阴、宜兴市可结合本市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