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区商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省、市稳外贸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系列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制定《连云港市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第一批)》(以下简称贸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展会
支持企业参加2023年连云港市重点展会(详见附件)。对重点展会摊位费等费用给予不超过70%补助;对于既是省厅贸促计划展会又是市贸促计划展会的,在省厅补助后按我市《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连商发〔2022〕137号)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商务局、功能板块经发局结合本区域实际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积极动员企业参加省、市贸促计划内展会。支持企业抱团参展,引导和推动企业参加重点展会,特别是“一带一路”和RCEP市场重点展会。县区、功能板块商务部门须对本区域企业参展情况做好事前备案工作(东海、灌云、灌南三县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制定扶持政策组织企业参展)。
(二)加强与境内外展览机构的合作,为企业参加国际性热门展会争取资源。督促相关展览公司做好展会的承办工作,做到规范运作、注重服务、合理收费、切实提升展会效果。
(三)各外贸企业要充分用好和把握我市拓展市场相关政策,从自身需求出发,合理选择展会资源,通过展会平台结识新老客户接订单拓市场。
(四)受疫情影响,展会可能出现延期、停办等情况,具体展会举办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出现更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展企业要密切关注,做好评估,同时注意自身防护,遵守防疫要求。
附件:连云港市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第一批)
连云港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