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1〕88号),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认定南京市玄武区等24家申报单位为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25-87798601,83421691。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
附件:拟认定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2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