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6-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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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支持实施在建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的企业积极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在建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具体包括2024年及以前新开工的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中未竣工的283项目(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2025年新开工的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

二、贴息内容

贴息对象与银行签订1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市财政最高给予1个点贴息补助,总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贷款获得的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贴息对象为实施经市工信局认定的在建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的企业;

2.贴息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贷款发放时间均须在政策实施期2025年1月1日后;企业必须按合同上规定时间偿还贷款,不得提前还款。

3.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4.同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的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仍可申报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等项目补助;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只可享受一次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

5.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线下材料。各申报主体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易申报”系统(http://sme.yangzhou.gov.cn/login.html),按系统提示完成线上申报。市财政2025年度共安排2000万元贴息资金,申报项目先报先得,贴完截止。

五、联系方式

1.线上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刘智慧 18860926443(微信同号)

吴建扬 15949087077(微信同号)

2.咨询监督电话:

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0514-89993723;

市财政局工贸处,0514-80597107;

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868520;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0514-8786270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