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良好,规模较大,有研究与开发机构;
2.研究队伍水平高,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有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
2.建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五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三、材料报送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电子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鲜 峰 黄文娟
联系电话:(025)83687885 8323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