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推进文化强市和旅游名城建设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22〕49号)和《连云港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22〕25号)精神,以及《关于开展申报文旅便利化设施改造扶持补助资金的通知》(连文广旅传〔2024〕23号)要求,经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所属县区(功能板块)文旅主管部门初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处室审核,认为其中5个项目符合补助要求。现将拟奖补的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9月14日至9月23日)。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23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实名向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并写明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实查证。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云、梁姝玮
联系电话:0518-85681158
邮箱:lygwglcyc@126.com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附件:2024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