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连云港市“质量标杆”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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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连云港市“质量标杆”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落实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质量标杆的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市级“质量标杆”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挖掘全面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发展的典型经验,培育质量管理标杆,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良好氛围,实现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市质量标杆

1.围绕《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中明确的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场景、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工作机制、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运行能力、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数据开发利用、质量管理数字化公共服务等重点环节,提炼已在企业成熟应用的质量管理经验,供同行业借鉴运用。

2.标杆经验总结归纳完整、系统,方法清晰,工作程序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评价合理。

3.申报单位须为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济效益良好、无重大失信、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说明

1.申报时间:2022年7月30日前。

2.每个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可择优推荐3项典型经验,并将推荐材料1份加盖公章后报市质量协会。

3.申报省和国家质量标杆企业,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质量标杆的通知》(附件3)要求,申报材料7月5日前报市质量协会。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行业)企业参与质量标杆的申报和交流活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力求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创立标杆、学习标杆、实践标杆、超越标杆,持续发挥“质量标杆”的积极作用。为“质量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系人:朱炳功,杨晓晴,联系电话:0518-85807519,邮箱:448032862@qq.com,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附属A楼642室。

 

附件:

1.“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

2.“质量标杆”申报表

3.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质量标杆的通知》←点击查看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1.“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docx 2.“质量标杆”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