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南京市丨《关于2024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摘要

一、项目类别及补助标准

(一)人工智能算力券补贴。

补贴最高不超过智能算力合同结算额的30%。同一用户方每年累计兑付算力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项目。

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研发金额的2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优质示范推广应用类项目

1、人工智能优质示范应用项目。

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金额的2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自主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应用推广奖励。

按申报软件产品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形成的开票销售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重点产业领域产品首购首用奖励。

根据企业2023~2024年度采购金额,单个产品不超过200万元给予采购单位一次性奖励,单个采购单位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

4、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示范项目。

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金额的1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整车企业研发新能源换电重卡新车型项目。

给予每个换电车型奖励资金1000万元,整车生产企业所在区级财政按照1∶1进行配套资金奖补。

(五)常用软件产品信创适配补助。

按项目投入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开源软件商业化企业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200万元奖励。

(七)国家技术攻关奖励项目。

项目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项目财政资金资助额度(含国家、省、市)累计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总投入。

(八)龙头企业与在宁高校合作培养产业人才奖励。

按照企业上年度人才培养规模和成效,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项目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分阶段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四)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或“宁企通”平台上,点击“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进入申报页面,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025-68788776

市财政局企业处:025-51808719

“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用户注册登录技术支持:岳工18012979736

“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汪工18815715682

“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63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