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ixuan@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农食环检验检测机构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附件:

1.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2.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1.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docx
2.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