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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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宁科通〔2022〕14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区(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9号)精神,为做好本年度省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根据苏科资发〔2022〕29号文(详见附件)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与推荐。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南京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和在宁省属单位。

3. 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的项目,须先经我局统筹协调后报省厅,同时,须向我局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至cxc817@163.com)。

4.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四类组织申报,包括: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项目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具体如下:

生物医药项目:(1)资助类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4项。(2)竞争类项目:部省属本科普通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不受理2002、2010指南方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2022年3月1日(周二)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将根据省厅总体限项要求进行筛选和择优推荐。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4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院所推荐2项,其它单位推荐1项。非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5项,通过验收的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增加1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单位推荐1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5项,其它单位推荐1项。

6.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 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7.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一式叁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申报有关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周瑞琼  联系电话:025-85485921

本通知请在市科技局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njkj.gov.cn/)。

8. 申报时间与地点

(1)根据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限额申报的要求,我局对申报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实施预申报,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周二)前,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将组织咨询论证后择优推荐。

(2)其它类别的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周五)前,逾期不予受理。以下为市科技局负责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的相关处室及联系人。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二)公共卫生4203-4210(三)其它社会发展领域1.生态环境2.公共安全3.公共服务

联系人:万向红     联系电话:68786228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一)新型临床诊疗技术

联系人:许 磊     联系电话:68786271

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办

生物医药项目,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二)公共卫生4201-4202(三)其它社会发展领域4.生物技术4320-4322

联系人:李燕梅     联系电话:68786264

受理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节假日除外)。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请严格遵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联系人:郁勇、苏波    联系电话:68505234  68505611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9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