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苏建科〔2025〕4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经申报、专家论证、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依托单位要按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平台建设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厅报送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我厅将按年度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
各主管部门注重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专业优势,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技术研究、试点示范、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加强指导,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9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