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印发“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制度及2021年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7-1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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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南京、苏锡常镇及南通6市12家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

2.建立首批综合改革示范基地,支持自主进行职称与技能等级评价,允许探索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 优先支持申报人才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

3.打造“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支撑,以企业为主体推动融合。在江苏采取先小范围“试点”的做法,从小范围扩到大范围;

4.建立试验区“政企双向贯通”机制,为每家示范基地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5.12家企业纳入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和推荐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目录,覆盖博士后工作站。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平台载体,江苏持续向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提高民营企业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