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对丨关于印发淮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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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政办函〔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若干措施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就业形势稳定、企业有序生产、城市有序运转、消费潜力释放,提振城市“烟火气”,保障经济有序运行,力争实现“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全市各级工会向春节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留淮职工开展赠送“冬日暖心礼包”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慰问活动。组织优惠观影等会员普惠活动,为在淮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优惠。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淮外地员工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2.关心关爱外卖骑手。鼓励各县区(园区)为春节期间外地留淮在岗外卖骑手发放“温暖大礼包”。鼓励外卖平台联合物流服务商按时间段制定政策措施,为春节前留岗晚走、春节值班在岗、春节期间持续到岗、春节后早日返岗的外卖骑手提供累计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补贴。鼓励春节期间暂停经营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应聘短期外卖骑手。外卖平台及物流服务商免费提供头盔、工作服、送餐箱,提供电动车租赁渠道。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为在岗员工提供免费餐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3.持续推进“幸福满淮·安心消费”冬季购物节。支持商贸企业推出折上折、秒杀、消费券等消费促进活动。指导淮安苏宁易购对春节期间正常经营的企业员工发放家电消费券或福利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4.推出“十城百店团圆宴”美食促消费活动。推出年夜饭“一键”到家、“年货美食”大集等系列活动,发放美食消费券,支持餐饮企业推出预制菜、半成品年夜饭组合套餐、礼盒,提供线上预定和线下自提,开展满减、打折、发放优惠券等让利举措。鼓励重点企业非淮安籍职工留淮过节,推出“世界美食之都”优惠年夜饭。支持外卖快递配送平台、商超等保供主体正常运转,保障一线人员防疫物资需求,提升到岗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5.举办“欢喜聚福,惠民游淮我买单”活动。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文旅淮安微信公众号,发放20万张、总价值10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6.开展文旅商品联合特惠发售活动。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文旅淮安微信公众号,即可抢购10000张19.9元观影券;持文旅惠民卡可在淮安人民大会堂、淮安大剧院剧场享受优惠购票,在大众书局、泊岸空间等书店享受优惠购书活动;天泉湖、天鹅湾、日月洲等酒店推出抢购到手价99元/间起的优惠客房;西游乐园、方特东方欲晓及指定四星级以上酒店推出10000份2天1夜惠民游套餐。(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7.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有轨电车。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免收城市公交、有轨电车乘车费用(包括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淮安区和淮阴区部分城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通集团)

8.协调服务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引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鼓励其开足马力生产,将非紧急、非必要的停产检修计划延迟进行,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备库和物流力量储备,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积极帮助重点企业畅通各类防疫医药物资采购渠道,做好企业职工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淮安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9.奖励“开门红”制造业企业。对2023年1-2月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超1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0.开展“百人千企”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举措。对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实施“111”清单式服务,即开展1次综合服务招聘、1次助企纾困政策宣讲、1次校企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11.强化人力资源供给。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客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或我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市内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企业参加赴市外招聘活动,给予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补贴。鼓励各地对接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建立劳务合作基地为我市企业送工。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的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12.鼓励返淮留淮就业。通过“大篷车”等方式,深入镇街为群众开展“家门口”就业招聘活动,发放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大礼包”。组织返乡人员、乡贤代表等座谈会,推介淮安就业创业政策,吸引回淮发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经介绍返淮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13.加强企业信贷支持。对上年度用工未减少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提供授信服务,给予“苏岗贷”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高至3000万元。贷款利率平均定价控制在4%水平,最低可至LPR。(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14.支持城乡居民创业就业。支持社区(村)开展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提供专门场所作为经营场所集中登记点,帮扶个体工商户进驻社区(村)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2023年2月28日前,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身技能等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豁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优化“个转企”登记流程,允许保留使用原有字号行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15.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度。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办“一件事”专窗,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保账户、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等事项全流程办结。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做到环节、事项、人员全集中,外商企业登记窗口提供免费咨询、指导、申报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县区(园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