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盐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外国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根据《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盐科外〔2022〕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盐城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单位能发挥主体主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条件,配备人员和技术设备,保障外国专家(团队)工作生活。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组织外国专家开展合作研发、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工作。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二)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条件:
1.聘请的外国专家应为对华友好,品德高尚,严谨认真,富有合作精神,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以上或柔性为我市长期工作。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且外国专家研究方向与建设单位主营业务或优势学科一致。
3.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聘请的外国专家能根据计划任务目标自主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并积极配合争取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市场推广任务。
重点支持已获市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专家。对有突出成绩或我市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8)破格申报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各推荐单位要对本地区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汇总分析,对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并汇总填报《2024年度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3.报送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基本信息表、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Excel或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月18日前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4.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封面、基本信息表、推荐汇总表请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下方专题专栏内科技政策及科技项目申报专栏下载。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外国专家工作室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并指导建设单位高标准做好高端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不得申报当年或下一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或“打招呼”等请托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猛陈萌 联系电话:0515-80989616
地 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616室
附件:
1.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
2.2024年度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
3.封面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1.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docx 2.2024年度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3.封面.docx
关于印发《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