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24〕574号)要求,在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专家对城市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了7个试点城市(详见附件1)和62家试点企业(详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联系。
联 系 人: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柴秋艳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李涵
联系电话:010-85093878 010-82261655
传 真:010-85093680 010-82260922
附 件:
1.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城市名单
2.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企业名单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1.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城市名单.xls 2.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企业名单.xls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通知
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