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常发改〔2022〕242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常政办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提档升级,根据《关于推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服办〔2021〕1号)、《常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发改〔2022〕241号)文件内容,现组织开展2022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园区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完整,服务业营收占比超过70%,有多家同类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或机构入驻园区。
(二)园区已编制或者修编产业发展规划,并经辖市区政府或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三)园区在近两年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年营业收入水平处于我市同类园区的前列。
(四)园区有完整的公共服务业支撑体系,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投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实验测试、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业。
(五)园区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实行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
(六)园区统计指标体系健全,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七)园区四至边界清晰,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八)集约利用土地,投资强度350万元/亩以上。
(九)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园区按照《常州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常政办发〔2021〕98号)号)明确提出的“4+3+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重点建设的10个产业领域分类,其营业收入规模分别要求如下:
1.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管理)、现代商贸等产业领域的园区,原则要求2021年营业收入达40亿元以上;
2.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产业金融、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等产业领域的园区,原则要求2021年营业收入达15亿元以上;
3.休闲旅游、健康养老(体育服务)、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产业领域的集聚区,原则要求2021年营业收入达6亿元以上;
4.鼓励申报营业收入规模处于所在辖市区同行业前列的园区,对业态模式创新、产业集聚度高、引领示范作用大,在全市同行业中位于前列的园区,可适当放宽营业收入、投资强度等指标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园区填写《2022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2021年度园区发展和工作推进情况总结;
(三)园区主要服务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及2021年营业收入统计报表;
(四)园区发展规划及批复文件;
(五)设立集聚区、管理机构的批件;
(六)土地使用批件;
(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
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认定,按照报送材料、初审、复审、公示、认定、奖励的程序进行。
(一)报送材料。申请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园区,向所在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收到园区申请材料后,组织初步遴选,针对园区的发展实际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园区需补齐的申报资料。初审合格的,将园区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节点正式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并向申报园区说明理由。
(三)复审。初审通过的园区,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复审,并提供审核意见。复审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开展材料核查、专家评审、园区答辩等工作,酌情开展实地察看,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上述环节得出的园区得分排名,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并从中认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名单。
(四)公示。复审通过的集聚区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统一发文公布,给予认定。
(五)奖励。被评定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称号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给予资金奖励,用于补助集聚区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四、申报要求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申报园区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A4尺寸),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套(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报送至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二)申报完成时间。初审结束后,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将初审合格的园区纸质版申报材料二份、电子版一套,于2022年8月19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予受理。
(三)监督管理事项。申报园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当年不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认定。各辖市区初审部门要对申报园区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最终解释。
联系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潘立
联系电话:0519-85681090
附件:2022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1日
关于2022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专项申报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