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通工信发〔2022〕269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发改委,市各直属开发园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工作部署,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现将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申报范围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二、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应满足《通知》要求,在南通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且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申报主体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miit-imps.com或http://www.miit-imps.cn)开展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信、发改部门深刻理解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遴选工作,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优、示范性强的项目。
(二)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类,不得重复申报。鼓励企业申报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以外的场景。
(三)各县(市、区)推荐的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原则上不超过3个和2个。
(四)各县(市、区)工信、发改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会审推荐,将推荐汇总表和纸质版申报书一式12份(需提供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环境事故的职能部门佐证材料),于10月26日上午由各地工信、发改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装备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装备处 尹峰 0513-85215710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处 姚毅 0513-85098677
附件: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2〕554号)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2〕554号).pdf
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