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淮安市丨《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3-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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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库企业条件

1.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淮安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2008年至今未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等四项指标按百分制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失信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5.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7.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8.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9.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0.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11.近二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于5月15日前通过“淮安市高企培育服务平台”(www.hagqpy.com)填写相关材料,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推荐,纸质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贾良文  孙洲

电话:0517-83666364、0517-83666670

邮箱:hakjjgxc@126.com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