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资金支持范围
用于支持盐城市区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位)和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集聚园区提质增效、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强化产业项目招引等。
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政策奖励除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二、申报条件
1﹒在盐城市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特殊项目从其规定);
2﹒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无安全、环保、偷漏税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3﹒三年内无骗取、套取区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
4.《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材料报送
具备条件的企业于5月20日前线上申报(http://221.231.11.1:8002),上传相关材料。同时线下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区发改部门审核(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各地发改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初审,经核实符合申报要求后,各地发改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复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陈佳焱
电话:0515-86660522 电子信箱:ycfwyc@163.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经建处 王从新
电话:0515-8050122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盐城市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