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安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支持
(一)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按不超过2021年项目有效投入的10%予以补助,项目示范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及采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CR认证的优先支持。
(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按不超过2021年项目有效投入的15%予以补助。
(三)“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按不超过项目2021年有效投入的10%予以补助。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淮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3.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得再申报此次项目。
(一)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1.符合江苏省离散型(流程型)智能工厂示范建设要点相关要求;
2.省内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总量不少于10台套,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项目备案(核准)等手续完备;
3.项目投入不低于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投入不少于60%。项目投入包括智能化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等其他投入;
4.项目已开工建设且尚未建成,须最迟在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
(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1.企业须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且获得省级星级上云企业认定;
2.2021年度项目有效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包括2021年引进和购置的先进智能设备,且其中软件投入占比不低于8%;
3.申报项目须在当地完成备案登记,符合相关要点,满足基础技术能力全部要求。
(三)“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1.运用 5G 建设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面向生产环节及细分场景,将 5G 与边缘计算等技术融合应用;
2.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智能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等其他投入;
3.项目须在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主体与电信运营企业已签订 5G 网络建设或租赁合同;
4.项目建设场景具有行业典型性,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痛点,提升生产经营效益。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市属企业、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
2.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县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月14日18时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综合处。
四、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处 孙静 0517-83750656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王慧 0517-8316857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