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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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文旅发〔2020〕117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53号),为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共同开展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认定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推荐、实地检查、综合评审和对外公示等程序,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等18家单位为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苏文旅发〔2021〕71号)要求,指导入选单位高质量推进示范区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对各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附件: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