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5-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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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一)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奖励

1.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项目

对首次获得“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运营机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分2年按各50%的比例发放。

2.省级数字商务企业项目

对首次获得“江苏省数字商务企业”称号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3.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

(1)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对企业2021年度平台系统开发、硬件购置(租用)、专用网络接入和平台推广等投入,按不高于30%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

(2)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商业务项目。对企业2021年度入网费用、技术服务、店铺推广等投入,按不高于30%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

(3)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发展项目。根据企业2021年度电商服务业务收入,按不高于1.5%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二)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奖励

1.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项目

对获得2021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项目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项目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予以补贴。

二、申报主体

(一)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奖励

1.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项目:在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

2.省级数字商务企业项目:在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

3.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在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社会组织。

(二)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奖励

1.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项目:在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

2.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项目:在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申报条件

(一)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奖励

1.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项目:2021-2022年度首次获得“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2.省级数字商务企业项目:2021年首次获得“江苏省数字商务企业”;

3.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2021-2022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江苏省数字商务企业除外)。

(二)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奖励

1.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项目:2021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项目;

2.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项目:承接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2022年度电子商务服务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奖励

1.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项目、省级数字商务企业项目:免申报。

2.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具有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21年度完税证明复印材料;

(4)2022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5)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6)2022年常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企业申报表;

(7)企业申报书。

(8)专项申报材料。

(二)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奖励

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项目、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项目:免申报。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线上申报(http://www.czcycx.ex1.http.80.ipv6.changzhou.gov.cn/),上传相关材料,并同时线下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区工信局(经发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0519-85682335;

常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0519-85681839;

金坛区商务局贸易市场管理科 0519-82882327;

武进区商务局市场管理和电子商务科 0519-86310190;

高新区(新北区)商务局外经贸处0519-85127082;

天宁区商务局外资外贸科 0519-69661053;

钟楼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0519-88890723;

常州经开区投促局商贸服务科 0519-8986325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