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设备购置与更新的制造业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贷款企业在常州市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3年底已工商注册满1年,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贷款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区,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且贷款经办银行为“龙城设备贷”贴息合作银行,并按规定在我市“龙城设备贷”贴息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
(三)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四)项目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
(五)设备款支付由贷款经办银行根据受托支付的原则,按照企业设备购置合同,将放款资金支付给供应商。
二、贴息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部分予以财政贴息。
三、贴息期限
对在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四、贴息方式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兑付机制,采取企业“免申即享”方式。
五、贴息标准
(一)贴息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龙城设备贷”贴息贷款项目给予贷款额1个百分点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最高50万元。
(二)贴息总额控制。2024年“龙城设备贷”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
六、贴息流程
1.贷款合同签订与登记。经办银行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征得贷款企业同意后于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s://www.czcycx.com/)“龙城设备贷”贴息政策服务版块进行项目登记。
2.贴息资金测算与申请。每年1月31日前经办银行计算当期贴息金额,通过“龙城设备贷”贴息服务平台提交贴息申请。
3.贴息资金审核。市工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对贴息申报项目进行联审。市工信局将通过审核的贷款项目列入“龙城设备贷”财政贴息拟支持项目并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提出年度贴息资金分配建议。
4.贴息资金下达。市财政局对贴息资金分配建议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工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下达贴息资金。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