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以下简称《条例》)、人社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8号)的精神与要求,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事项材料进行了审验,现将依法通过年度报告的“无锡奥维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业务备案的“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北京网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等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
监督电话:0510-81824378。
附件:
1.2023年度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2.2023年度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情况汇总表
3.2023年度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报告情况汇总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