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扶持重点
(一)开展消费促进相关活动
1.开展2023南京国际消费节四季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推广、氛围营造、配套活动等;
2.组织特色消费场景评选活动;
3.支持餐饮、家政、住宿等商贸服务业消费促进和消费升级;
4.做好2023年全年消费促进活动宣传,运营维护“南京消费发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
(二)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1.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2.加强老字号保护和创新发展;
3.保障春节放假期间市场“菜篮子”商品供应和餐饮服务。
二、材料报送
符合申报指南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区商务部门;各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23年4月6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核查。
三、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 马蕾
电话:025-68539322
市财政局 谢鑫
电话:025-51808718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