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经验,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标准化+”行动计划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和《宿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开展2022年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开展标准化试点活动,加快各类标准的推广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辐射带动各地各行业各领域,运用标准化手段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全市计划新建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10个,项目建设期均为 1年。
二、申报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单位应当围绕全市以及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符合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确定申报项目及具体目标;
(二)紧贴需求,体现特色。申报单位应当紧贴本地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申报;
(三)注重效益,好中选优。申报时应注重考察所选项目实施标准化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按类别择优申报。曾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优先支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不属于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3、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内设机构和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人员,有标准化工作机制。
4.企业标准已经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
5、规范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6、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经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且验收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市局将推荐上报相应的省级试点项目。
(二)分类要求
1、工业。申报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千、百亿级产业及各县区主导产业申报市级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企业在市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 2年以上。
(2)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
(4)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
(5)具有初步的标准体系框架,在重点产品和关键性技术领域具有同步标准化的基础和能力。
(6)主导和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含已立项项目)。
2、农业。申报单位重点围绕“宿有千香”品牌及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渔业、农业生态保护、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综改等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申报试点项目,以实现各县区乡镇特色主导产品的全产业链标准化为目标。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渔业)产业园区、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 2 年以上。
(2)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3)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
粮食。要求地域连片面积500亩以上。以优质稻麦为重点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试点。
园艺。要求地域连片面积5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150吨以上。围绕特色园艺生产,以绿色蔬菜、时应鲜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等为重点开展标准化试点。
畜牧业。要求年出栏牲畜5000头、家禽1万羽以上。围绕规模化畜禽养殖,选择地区特色、优势品种,开展规模化、机械化养殖标准化试点。
渔业。要求养殖水面3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围绕特色水产生产,选择河蟹、虾等优势品种,开展工厂化、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试点。
农业综合领域。围绕综合种养、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管控、观光和休闲农业、智慧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农村领域。围绕农业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城乡协调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4)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试点,申报园区除应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应基本完成,且园区内各主体普遍愿意按照园区管理单位的统一标准实施生产、经营和管理。
3、服务业。申报单位围绕教育、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休闲、金融、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领域中,当地政府关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申报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 2 年以上。
(2)服务能够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对行业内其它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3)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4、社会事业。申报单位围绕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自理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及推进社会治理等领域申报市级社会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主体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主要包括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以及由政府主导、具有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要求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2)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试点项目所涉及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在该领域内应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4)所在地党委、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5)重点突出标准化在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中发挥的作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级标准化工作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辖区内市场监管分局,广泛宣传标准化试点目的、意义、做法,营造浓厚的标准化氛围,发动更多的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市级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当围绕全市以及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符合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项目为重点,确定试点项目及具体目标。
(二)项目筛选。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当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申报,要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申报时应注重考察所选项目实施标准化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已经立过项的试点单位不得再次上报。地方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党政创新社会治理措施优先申报。曾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项目单位优先申报。
(三)项目上报。3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市级标准化试点申请书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有关院校、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四)项目预选。4月20日前,根据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对上报材料进行预选,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项目申报单位。
(五)专家评估。4月底,组织专家对预选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打分,并给出项目评估建议。
(六)项目确定。5月中旬,根据专家打分和项目评估建议,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2022年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申报服务工作。一是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做好申报要求的解读工作,宣传标准化工作。二是做好相关材料的前期把关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单位要指导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要明确试点对象、范围和试点目的。同时要对申报单位现场查看,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三是按时将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标准化试点申报表上报。
(二)严格掌握申报标准。一是要突出试点的标准化属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与企业日常技改、质量管理、新项目投资混为一谈,要切实体现标准化元素。二是要把试点项目上报与试点完成率、试点完成质量、试点发挥效果等挂钩,真正把极需开展标准化试点的领域中重视标准化工作的单位筛选上报。
(三)切实提升项目的有效性。各相关单位要做到开放报试点,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社会需要的、政府关注的、百姓关心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上报。要确保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公益属性,通过标准化试点探新路,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的标准化经验。
项目申请书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http://scjgj.suqian.gov.cn/)
联系人:王莉莉,电话:0527-84358617,邮箱:busy81@126.com。
附件:
1.宿迁市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2.宿迁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宿迁市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2021-10-10